大氣污染防治法征求意見 建重污染天氣預警體系
更新時間:2014-09-11 09:14
來源:人民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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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國務院法制辦公布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(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)》,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根據意見稿,我國將建立重污染天氣監(jiān)測預警體系,規(guī)定可能發(fā)生嚴重霧霾等重污染天氣時,省級人民政府須適時發(fā)出預警,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將依據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應急響應,采取責令有關企業(yè)停產限產、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等應對措施。
同時,征求意見稿要求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,對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進行控制。省級人民政府應按照國務院的規(guī)定削減和控制本行政區(qū)域的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,超過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(qū),將暫停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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