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“十二五”投資30億改造火電除塵脫硫設施
《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以下簡稱《標準》)已執(zhí)行月余,湖南省已經(jīng)完成了39臺20萬千瓦以上火電機組的脫硫改造、33臺機組的脫硝改造(其中6臺在建),而煙塵不能達到新標準要求的機組也全部完成了除塵改造。
“2013年,湖南電力行業(yè)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分別占全省排放總量的13.74%、34.3%。新的火電排放標準落地實施后,預計到2015年,湖南火電行業(yè)二氧化硫?qū)陆?0%左右,氮氧化物將會下降45%左右。”湖南省環(huán)保廳總量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說。
根據(jù)2011年發(fā)布的《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,從今年7月1日起,火電鍋爐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在200毫克/立方米以內(nèi);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在100毫克/立方米以內(nèi),其中W型鍋爐、循環(huán)流化床鍋爐和2003年12月31日前建成或者通過環(huán)評審批的火電鍋爐執(zhí)行200毫克/立方米的排放標準;煙塵排放控制在30毫克/立方米以內(nèi)。
和2004年實施的我國第一個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相比,二氧化硫、煙塵和氮氧化物排放限值都顯著收緊。以二氧化硫為例,老標準的排放限值為400毫克/立方米,而新標準規(guī)定200毫克/立方米。
據(jù)了解,湖南電力企業(yè)在減排方面積極響應國家政策,在“十一五”期間,全省電力企業(yè)約投入20億元完成39臺機組脫硫設施建設,為全省順利完成二氧化硫減排任務做出了很大貢獻。
“十二五”期間,為了達到火電廠排放新標準,湖南各電力企業(yè)又投入約30億元積極改造脫硫除塵設施,新建脫硝設施,并加強了設施運行管理,確保按期做到達標排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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