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州大氣水污染防治將計分考核 PM2.5不合格要問責
更新時間:2015-07-26 18:15
來源:蘇州微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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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從23日市環(huán)保局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,為了加快改善蘇城的空氣質量和水質,蘇州市制定了《蘇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辦法(試行)的通知》和《蘇州市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目標責任考核辦法(試行)的通知》。
燃煤小鍋爐、城市揚塵污染、黃標車和老舊機動車排放的尾氣等對空氣質量都有很大的影響,首次制定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辦法將這些都納入考核范疇,“過去是定性考核,人為因素太多,為了對大氣污染精細化管理,考核都是定量考核。”
現(xiàn)在,蘇州市將以各縣市(區(qū))環(huán)境空氣細顆粒物(PM2.5)年均濃度下降比例作為考核指標,2015起3年內,PM2.5年均濃度較各自基數(shù)下降比例分別要達到7%、13%和20%。
水污染防治規(guī)劃處的處長丁玉萍告訴記者,水污染防治也采取了定量考核的方式,對于水質的治理工作都有明確的考核細則,做到的加分,沒做到扣分,“兩項考核分數(shù)不但會按照行政轄區(qū)排名,還會向社會公開,低于70分都是比較差的,不但會約談負責人還會進行追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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