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大氣污染綜合防治方案出臺 預計提前一年完成目標
5月5日,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,審議通過了《廣州市修訂出臺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大氣防治方案》),預計2016年年底提,前一年基本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給我市的大氣污染治理任務。
《大氣防治方案》以“減煤、控車、降塵、少油煙”為工作方針,共包括5部分內(nèi)容,10大防治行動、8大保障措施和3000多個支撐項目及術(shù)語解釋。
“方案針對工業(yè)、機動車、揚塵、油氣等四大污染源,制定了10大防治行動57條具體措施。”市環(huán)保局局長楊柳告訴記者。“一年全面推進、兩年深入鞏固、三年發(fā)展提升、四年有效控制是我們的目標。”
根據(jù)《大氣防治方案》顯示:2014年底前,餐飲場所要求全部使用燃氣、電等清潔能源,100%安裝油煙凈化設施,中型餐飲業(yè)戶(75餐位以上250餐位以下)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(fā)。2015年底基本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輛;完成1萬輛新能源汽車的推廣使用;PM2.5自動監(jiān)測站點達到50個左右。2016年底前超過70%的居民使用管道燃氣,11個工業(yè)園區(qū)完成集中供熱。
2016年底前,PM10年均濃度達到66微克/立方米以下;二氧化氮和PM2.5年均濃度分別下降到44微克/立方米以下和47微克/立方米以下,預計提前一年基本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給我市的大氣污染治理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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