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中宜匯富參與BOT、TOT、BT、PPP項目合作
來源:北京市中宜匯富技術有限公司 閱讀:4007 更新時間:2016-07-21 13:48
根據國家發(fā)改委關于PPP項目指導意見和通用合同指南的要求。北京中宜匯富環(huán)保工程有限公司正在以PPP模式參與各地政府負有提供責任又適宜市場化運作的公共服務、基礎設施類項目垃圾處理等市政設施公共服務項目,以及資源環(huán)境和生態(tài)保護等項目的PPP模式。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鎮(zhèn)化試點項目可以與北京中宜匯富環(huán)保工程有限公司合作采用PPP模式建設。北京中宜匯富環(huán)保工程有限公司在PPP項目的資產評估、成本核算、經濟補償、決策論證、合同管理、項目融資和項目管理的專業(yè)性以及項目實施效率擁有PPP專業(yè)隊伍和人才。
具體操作模式選擇:
1.經營性項目。對于具有明確的收費基礎,并且經營收費能夠完全覆蓋投資成本的項目,可通過政府授予特許經營權,采用建設—運營—移交(BOT)、建設—擁有—運營—移交(BOOT)等模式推進。要依法放開相關項目的建設、運營市場,積極推動自然壟斷行業(yè)逐步實行特許經營。
2.準經營性項目。對于經營收費不足以覆蓋投資成本、需政府補貼部分資金或資源的項目,可通過政府授予特許經營權附加部分補貼或直接投資參股等措施,采用建設—運營—移交(BOT)、建設—擁有—運營(BOO)等模式推進。要建立投資、補貼與價格的協同機制,為投資者獲得合理回報積極創(chuàng)造條件。
3.非經營性項目。對于缺乏“使用者付費”基礎、主要依靠“政府付費”回收投資成本的項目,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,采用建設—擁有—運營(BOO)、委托運營等市場化模式推進。要合理確定購買內容,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,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。
北京中宜匯富環(huán)保工程有限公司為提高工作效率,會同各省市縣三級相關部門建立PPP項目的聯審機制,從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及合規(guī)性、PPP模式的適用性、財政承受能力以及價格的合理性等方面,對項目實施方案進行可行性評估,確保“物有所值”。審查結果作為項目決策的重要依據。
歡迎各級政府共同合作。
北京中宜匯富環(huán)保工程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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